彭州微芯药业有限公司 彭州微芯原创新药制造基地(一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November 15,2024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相关规定,现将《彭州微芯药业有限公司彭州微芯原创新药制造基地(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向社会公开征求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具体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彭州微芯原创新药制造基地(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彭州微芯药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成都航空动力产业园南区新增区域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70000万元

建设内容:拟新建3栋原料药生产车间、1栋制剂生产车间等生产厂房以及相关生产配套生产设施。项目全面达到设计产能后,年产西格列他钠12亿片。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根据《成都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8-2027 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步改善。监测期间,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TVOC、氨气、硫化氢、氯化氢、甲苯、甲醇、吡啶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中相关要求,TSP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表2二级标准要求。

2)水环境现状:根据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在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2023年成都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监测结果表明:三邑大桥和成彭高速路桥监测断面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

3)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厂界各监测点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各敏感点(致和镇、半截沟、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针灸学校彭州校区)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

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监测断面所有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类标准要求。

5)土壤质量现状:监测期间,本项目所在区域8#9#点位的土壤污染物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风险筛选值标准,其他点位污染物满足《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表明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三、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要点

1)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工艺排水(包含分液废水、分层废水、酸化废水)、实验室质检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清洁排水、冷却塔排水、RO浓水及反冲洗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水及软水制备系统排水)、蒸汽锅炉排水、废气洗涤塔排水等,上述生产废水排入厂区设置的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及隔油池处理后,经项目废水总排口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然后进入彭州工业污水处理厂,最终进入青白江。

本项目建设后项目废水总排口二氯甲烷、硫化物、急性毒性及总有机碳能达到《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2008),其他各指标能达到《彭州市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彭州市工业污水厂服务范围及进水水质的情况说明--承诺书》中提到的要求。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水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气: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气主要包括:生产废气、锅炉烟气、废水处理设施恶臭、质量检测废气及危废暂存间废气上述废气经处理后,废气中非甲烷总烃(NMHC)、颗粒物、氯化氢、氨、硫化氢、苯系物(甲苯)能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中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VOCs、二氯甲烷、乙酸乙酯能达到《四川省地方标准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要求,其他污染物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锅炉烟气能够满足《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72—2020)要求

3)地下水:本项目进行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采取不同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地下水水质污染。

4)噪声:产噪设备主要为生产设备和公辅设施等,厂区内通过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敏感点噪声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废物、危险废物、待鉴定固废。其中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待鉴定固废鉴定前需严格按照固废进行管理,暂存与危废暂存间;若鉴别结果判定为危险废物,则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若鉴定为一般固废,则交由相应的单位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置。项目固废能够做到去向明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6)土壤:项目通过设置防渗、防泄漏措施,防止事故情况下液体原料、危险废物等垂直入渗和地面漫流;同时对运营过程中废气经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大大降低大气沉降对周围土壤的影响。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地表水环境影响: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891m3/d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项目生活污水预处理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经废水总排口排放,项目废水总排口二氯甲烷、硫化物、急性毒性及总有机碳能达到《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2008),其他各指标能达到《彭州市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彭州市工业污水厂服务范围及进水水质的情况说明--承诺书》中提到的要求后,排入彭州市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进行进一步处理后排入致和电站尾水渠,最终排入青白江。本项目在彭州市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收水范围内,彭州市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有能力接纳本项目污水,本项目废水水质不会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经处理达标排放后对最终受纳水体青白江的水质影响不明显

(2)地下水影响分析:为了尽量减轻对地下水的污染,厂区采取了分区防渗的原则,针对不同的防治区域采取了相应的防渗措施。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建设对当地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通过对废气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均可做到达标排放通过AERSCREEN估算模式对项目正常工况下废气排放情况进行计算结果显示,在正常工况下,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最大占标率为1#生产厂房无组织排放的TVOC 5.55%(≥1%且<10%),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项目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同时,本项目分别以1#~4#生产厂房、研发楼(质检)划定50m卫生防护距离,以危险化学品库房、废水处理站边界划定100m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内未涉及居民集中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因此可以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4)声学环境影响:项目通过合理布置噪声源,在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且采用了相应的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的基础,项目噪声源强将大大降低,项目厂界噪声完全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影响甚微,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

(5)固体废物影响:项目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待鉴定废物和一般废物。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并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暂存于一般废物暂存间内,定期清运。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建设,进行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六防措施处理,并设有经过防渗、防腐处理的地沟或围堰。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6)土壤环境影响: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项目在加强漫流、泄漏控制、废气处理及应急处置的基础上,从源头上控制自身对区域土壤环境的污染源强,确保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

(7)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涉及多种化学品的使用和储运,综合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大气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二级评价,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最大可信事故为物料泄漏后污染物扩散引起环境污染、中毒事故。企业在运行过程中,通过建设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员工防范事故风险能力的培训,建立应急计划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跟踪、修订,可将风险隐患降至最低,达到环境可以接受的水平。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彭州微芯药业有限公司彭州微芯原创新药制造基地(一期)项目拟建于成都航空动力产业园南区新增区域。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与当地发展规划相符。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济可行,技术可靠。尽管其生产过程不可避免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但与之配套的环保设施完善,治理方案选择合理,只要认真加强管理、落实环保措施,完全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本项目环境风险管理措施有效、可靠,环境风险可防控。项目尽可能回收和利用资源,加强管理与日常监测,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严格贯彻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本项目在四川省成都航空动力产业园南区新增区域内建设可行。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具体如下: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6KBcrV20XL7mOXnKCUBPw

提取码:dnaj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其他相关补充信息,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写信的方式联系。

①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彭州微芯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3421339875

电子邮箱:xkxu@chipscreen.com

②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向工

联系电话:028-84390565

电子邮件:1326757265@qq.com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本项目周边群众、单位团体及其他组织的意见。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UNtY7O9OApZCvjXcWfVAw

提取码:ynhv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现场填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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